农民的一大隐形需求
时间:2023-09-04 关注: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基层依法治理,须从四个角度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首先,要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持续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其次,要推进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大力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开展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再次,要推进村法律顾问工作,着力发挥村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发展壮大村法律顾问队伍,推动村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最后,要推进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县域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高乡村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为了解杨凌示范区法治建设工作,我们调研小组于2023年7月12日特前往黎陈村做有关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专题调研。
就供给端的情况而言。第一,杨陵区的实体构建是比较到位的。杨凌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杨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的三级实体——杨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工作职责都有设置,且杨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设置符合选址一般应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地方,办公场所面积应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相适应,统一场所标识、指引,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等建设标准。除此之外,其主要功能职责包括有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都有履行。第二,职责和建设都到位,但是还稍有心有余力而不足。根据文件公示,实体平台应根据区域内人口规模、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及业务接待办理数量,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而实践中,比较缺少专业的人员,大部分工作是靠有能力有经验的老工作人员撑起来的。
在深入调研和处理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个案子后,我们了解到农民在公共法律服务的被服务者中,所占比例较小。来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也是家中或者自身有一定专业法律知识的。结合需求端的调研情况可见,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实效的重要一步,换言之,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农民的另一隐形需求。
未来,我们也将着重在农民需求,尤其是研究出更能切实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案上着力。
作者:三下乡网 来源:三下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