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由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存在不足,法治乡村建设仍有较大短板。为响应“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政策,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獬豸小队于7月份赴句容市天王镇开展法治活动。
调研分队的成员们充满热情,实地走访当地村民,与村民亲切交谈,并结合问卷等形式,切实了解农村法治发展情况与实际需求。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普遍存在“息讼”“厌讼”等观念,遇到矛盾纠纷不愿寻求法律途径来定纷止争。队员们针对这一问题,向村民普及部分实用法律,强化了他们的法治观念。

图为团队成员走访村民
图为团队成员法律宣讲
调研之余,团队成员跟随村民们走入农田果园体验农活。既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又为村民们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减轻了村民的工作负担。


图为团队成员体验农活
经过调研发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较城镇比较迟缓, 法治建设也并不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发展不均衡,农村法律服务具有财政支出不足、基层法律工作者缺位、制度设计与乡村社会存在隔阂等问题,农民获取法律服务依然路径不畅。以上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
图为团队合影
通过此次实践活动,团队成员进一步了解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部分问题,并为村民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村民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