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以“建功‘十五五’·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为主题蓬勃展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闽乡法韵”实践队立足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乡土文脉传承双重使命,联合闽侯县人民法院,集结10名青年队员,赴闽侯投身“生态法治,你我同行”专项实践。依托校地共建基础,实践队创新构建“认知—见证—体验—感悟—浸润—传播”六维闭环实践链条,组织法学专业力量深入生态司法一线,先后走进法庭、千年古渡、生态湿地、山林基地和社区街巷,以沉浸式方式调研流域协同司法修复机制,从青年专业视角记录闽江生态法治治理的实在成效。
问法于庭:走进生态司法前沿 感知刚性护绿逻辑
在闽侯县人民法院,实践队员与院领导、生态庭法官座谈研学,系统掌握了“5+”生态修复模式——涵盖复绿补种、增殖放流、引流冲污、固坝填石、护林护鸟,并深入了解“审判+文化+生态”3.0司法建设体系。通过面对面访谈一线承办法官,队员们把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设立、拨付到验收的全流程一一厘清,在顶层制度层面建构起完整的认知框架。随后,实践队走进荆溪人民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依次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队员们与法官就生态修复“5+”模式的适用、修复金执行堵点、环境损害认定标准等实务难题进行深入交流,并细致翻阅大量典型生态卷宗,梳理标准化修复验收细则。从顶层架构到基层实操,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让生态法治以制度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刚性底色变得真切可感。

行走闽江:从古渡到湿地,看见协同治理的生态答卷
侯官古渡,承载着闽侯千年文脉,如今更成为流域生态修复的生动注脚。实践队通过对比渡口修复前后的面貌,调研了“林长+院长”联动机制,并专访福州市首位村级生态修复监督人——侯官村党支部书记王国志。2026年3月,闽侯法院与延平法院联合为其颁发聘书,创新设立了村级“生态哨兵”这一岗位,让基层村干部承担起日常化沿岸生态隐患排查的职责。这一举措有效衔接了《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公众参与监督的规定,打通了“司法裁判+群众监督”双向联动的治理路径。队员们还在古街渡口向游客与村民发放普法手册,以案释法,让生态法治观念更接地气。
离开侯官,实践队走进塔礁洲湿地公园。曾经垃圾遍布的荒岛,经由司法联动修复,已变成候鸟翩跹的生态乐园。在这里,队员们实地走访湿地巡回法庭和司法联动工作室,了解“法官+技术调查官+高校志愿者”三位一体协同护绿体系的运作机制,并倾听村民讲述湿地变迁的真实故事。在五虎山生态实践基地,队员们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核心要义开展研学,结合闽江流域治理实例,深切感受到生态司法正为绿色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送法入心:下沉社区基层一线 播撒全民生态法治种子
为打通生态普法 “最后一公里”,实践队走进旗山文城社区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队员自主设计图文普法手册,聚焦非法采砂、河道排污、湿地候鸟保护等群众高频关注问题,设置环保法律趣味问答、以案释法现场宣讲两大互动环节,用通俗语言拆解环境法律条文。同步拍摄系列生态普法短视频,依托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 本次社区普法活动累计吸引 300 余名居民参与,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三百余份,生动鲜活的普法形式收获群众一致好评。从严肃法庭到市井社区,从专业理论到通俗宣讲,青年学子搭建起一条完整、可落地的生态法治传播链路。图3 实践队成员在闽侯文城社区进行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宣讲

从塔礁洲候鸟翩跹、侯官古树焕新,到五虎山层林叠翠,闽江沿岸实实在在的生态蜕变,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与生态司法机制的运行写下了鲜活注脚。依托本次“三下乡”实践,“高校法学专业+基层司法实践+乡村治理一线”的融合通道被有效打通,理论学习、实地调研、普法宣传在实践过程中实现了一体化推进。下一阶段,“闽乡法韵”实践队将对实地调研积累的一手素材进行系统整理,围绕闽江流域生态保护、古厝文脉传承的治理难点展开梳理,提炼闽侯水岸协同司法保护的特色做法,持续释放法学专业优势,形成调研报告与系列普法作品,用青年法学智慧为闽江流域长效生态治理提供支撑,为八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实践贡献青春之力。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闽乡法韵”实践队)